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广东省专业镇与高校开展对接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6-10-17     点击量:

粤产学研办函〔2006〕12号

各有关高校、各有关地市科技局、广东省省级专业镇:

  为贯彻全国科技大会和广东省自主创新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联合签署的《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合作协议》,加快建设广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和特色产业相关的科技创新基地,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逐步实现产业集群从制造到创造的升级,提升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产学研办”)将从产学研结合的角度出发,着力推动地方政府与相关高校加强合作,实现地方特色产业与高校技术的有效结合。

  广东经过多年的发展,市场经济活跃,出现了以镇(区)为基本地理单元、主导产业相对集中、经济规模较大、专业化配套协作程度较高的新型经济形态――专业镇。从2000年起,广东省科技厅已经批准了168个以电子信息、服装、五金、家电、陶瓷等为特色产业的专业镇(详见附件1),如何有效地把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国家重点建设高校技术力量和科技成果引入到专业镇,提升专业镇的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实现专业镇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是省部产学研合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虽然有少数专业镇已经和高校形成了较为密切的合作关系,但缺乏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为了建立起专业镇与高校更加密切的联系和合作关系,现将对接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专业镇根据本地区的产业聚集情况,有目的地选择1-2所能够对本地产业的技术升级和自主创新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的学校(见附件2)进行对接,建立和培养长期的合作关系,为本地产业的发展提供不竭的源动力。各专业镇选择对口的高校后,填写高校与专业镇对接合作回执(见附件3),并将回执报市科技局汇总后,统一上报广东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二、各有关高校根据本校的学科特点和技术成果储备情况,选择2-3个专业镇(见附件1)进行对接,有效的将科研成果和技术人才与当地产业发展结合起来,通过产学研结合,不断为产业发展提供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品,加速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各有关高校选择对口的专业镇后,填写高校与专业镇对接合作回执(见附件3),并将回执传真至产学研办。因学科原因没有对口专业镇的高校可不填报。

  三、产学研办将会同广东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将高校与专业镇初步对接的意向挂在网站上(cxy.gdstc.gov.cn或www.gdstc.gov.cn),并通知各地市科技局与有关单位进一步做好专业镇与高校的沟通和联系,明确双方合作方式,签定产学研结合的工作内容和框架。在签定协议的基础上,产学研办将选择部分对接良好的专业镇和高校在今年和明年给予适当经费的支持。

  四、请各有关高校和各地市科技局在2006年11月16日前分别将回执报产学研办和广东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五、联系方式

  ⒈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叶超贤 020-83163382,yechx@gdstc.gov.cn
  葛瑞明 020-83163943,rmge@scut.edu.cn
  传 真:020-83163927
  通信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1007
  (邮政编码:510033)

  ⒉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展计划处
  关春华 020-83163836,guanchh@gdstc.gov.cn
  何慧芳 020-83163498,
  传 真:020-83548567
  通信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15楼
  (邮政编码:510033)

  附件:⒈广东省省级专业镇名单
     ⒉部分高校名单
     ⒊高校与专业镇对接合作回执
     ⒋广东省地级市科技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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