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6年8月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在菲律宾召开的中菲科技联委会工作组会议的有关决议,为筹备中菲科技合作联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现向有关单位征集中菲科技合作短期交流项目。征集领域如下:气象、天文、包装技术、中医药、空间技术、可持续农业、能源等。请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组织申报中菲科技合作短期交流项目,每个项目的执行时间不超过7天,人数不超过4人。
申报项目时,请根据“中国-菲律宾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的规定,分别按所附中、英文“中国-菲律宾科技合作短期项目申报表”(附件2、3)的格式认真填写并打印在标准A4纸上一式三份,并于2006年10月21日前连同本单位推荐便函(各地市申报单位需由当地市科技局提供),正式函报我厅。
请注意所报项目建议书的中英文应内外有别,不可简单互译,否则将不予以考虑。
联委会结束后,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将正式行文通知获选项目的报送单位。未被选中的项目将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广东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董 茗
电 话:020-83548309、83163865
传 真:020-83516596
附件:
1、中国-菲律宾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2、中国-菲律宾科技合作短期项目申报表(中文)
3、中国-菲律宾科技合作短期项目申报表(英文)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