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政字[2006]738号
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
近日来,一些企业反映: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冒用省科技厅名义,通过传真、电话、信函和邮件等方式向企业强行索取刊物广告赞助费、推销书籍等情况。这些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我厅的声誉,扰乱企业正常的经营秩序,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
为严防此类假冒欺诈行为得逞,切实维护省科技厅形象,请各有关单位提高警惕,注意防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于冒用省科技厅名义强行索取刊物广告赞助费、推销书籍和各类礼品、纪念品等情况的,请各有关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或及时收集证据向省科技厅反映,并向所属地公安机关举报。各地、各部门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社会团体人员以及各类电函通知,以免上当受骗。
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迅速将本通知转达下属县(市、区)科技局。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二○○六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