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农字〔2006〕96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财政局(不含深圳市)和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发布〈2006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国科办农字〔2006〕3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科办农字〔2006〕36号文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本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二、本年度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单位请尽快登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及项目申报程序请参阅附件。
三、据国家分配给我省的申报名额,各地级以上市原则上只能推荐1个项目;省农科院、省科学院、华南农业大学各推荐2个项目,其余高校与省直有关部门原则上只能推荐1个项目。
四、市推荐的项目由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与财政局联合上报。省级单位推荐的项目,直接报省科技厅。
五、上报材料一式11份,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择优选出我省申报的项目,由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上报科技部、财政部。
六、受理截止日期:2006年7月15日
申报材料寄送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号楼401室(邮政编码:510070)
联系人及电话:
广东省创新基金服务中心
邹细平 020-87680016,严爱琼 020-87682617
广东省科技厅农村处 许 茵 020-83163903
广东省财政厅农业处 朱学荣 020-83170122
附件:《2006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
《2006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须知》
二○○六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