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科技局、相关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
为了全面了解“十五” 期间工业与高新技术领域重大科技专项实施的情况,总结“十五”重大科技专项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同时为“十一五”工业与高新技术领域的科技发展规划的制订提供素材和依据,我处将对“十五” 期间立项的重大科技专项进行汇报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汇报范围
凡是“十五”期间(2001至2004年)批准立项的工业与高新技术领域重大科技专项(包括招标项目),在2005年12月30日前没有进行验收(或成果鉴定)的项目都在本次汇报范围。
二、汇报方式
1.会议汇报。根据情况的需要,我们将抽取部分项目到省科技厅汇报。(具体名单见附件1)
2.书面汇报。没有到省科技厅进行会议汇报的项目,请按照要求报送项目阶段性总结报告和相关材料。
三、汇报内容
1. 会议汇报
①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撰写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具体提纲见附件2),根据合同规定的技术和经济指标,提供翔实的数据,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
②填写重大科技专项信息调查表(见附件3)。
③在规定的时间里,到省科技厅以powerpoint形式向省科技厅高新处汇报。
2.书面汇报
①按要求撰写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具体提纲见附件2),根据合同规定的技术和经济指标,提供翔实的数据,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
②填写重大科技专项信息调查表(见附件3)。
四、材料上报
1.各地市科技局、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负责通知具体承担单位(或课题组)按要求做好项目汇报工作。
2.会议汇报项目在汇报期间同时上报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和重大科技专项信息调查表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和软盘一张。
3. 书面汇报项目请各地市科技局、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在2005年12月30日前将每个项目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重大科技专项信息调查表审核汇总后一式两份和软盘一张上报科技厅高新处。
五、汇报时间和地点
会议汇报时间详见附件1。
会议汇报地点:广东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三楼。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电子信息领域 陈 曦 020-83163875
生物医药领域 梁丽娟 020-83163878
新材料领域 叶超贤 020-83163876
先进制造领域 陈 辉 020-83163877
2.联系地址
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厅高新处(邮编:510033)
二○○五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一:要求汇报项目清单
附件二:工业与高新技术领域重大科技专项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提纲
附件三:重大科技专项项目信息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