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下达广东省城镇化技术集成应用示范试点单位(第三批)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5-12-05     点击量:

有关市科技局、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城乡建设,推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通知》、《广东省城市化“十五”计划》和《广东省科技发展“十五”规划》的总体部署,以科技进步增强我省城镇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城镇化水平提高,根据《广东省城镇化技术集成应用试点实施方案》,结合专家组对申报单位实地考察的意见,经研究,现批准惠州市惠城区水口镇等8个单位为广东省城镇化技术集成应用示范试点单位(第三批)。请各试点单位认真按照试点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积极做好各项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接通知后,各试点单位应尽快编制《广东省城镇化技术集成应用试点单位实施方案》,填写《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从www.gdstc.gov.cn下载),于12月10日前将材料一式6份,软盘1份,报送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邮政编码:510033)
联系人及电话:许 茵(省科技厅),020―83561658
肖送文(省建设厅),020―83133509
邵玉昆(受理窗口),020―83557574




附件:广东省城镇化技术集成应用示范试点单位(第三批)名单

  惠州市惠城区水口真人民政府
  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人民政府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
  河源市东源县仙塘镇人民政府
  汕尾市海丰县公平镇人民政府
  云浮市罗定市附城镇人民政府
  珠海室斗门区白蕉镇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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