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转发《关于做好“十五”火炬计划总结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5-07-01     点击量:

粤科函高字[2005]369号

各地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

  今年是“十五”计划最后一年,为全面做好我省“十五”火炬计划发展成绩和经验的总结,现将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做好“十五”火炬计划总结工作的通知》(国家火字[2005]35号)文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的要求,一是按照火炬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做好火炬项目的验收工作;二是做好“十五”火炬计划的总结工作,并于2005年8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省科技厅高新处。

  为了更好总结经验,做好“十一五”规划,我处将于今年下半年对火炬计划实施工作进行一次专项调研。

  联系人:叶超贤,电话:020-83163876
  E-mail:yechx@gdstc.gov.cn

  附件:关于做好“十五”火炬计划总结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二○○五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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