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征集广东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及更新专家信息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5-06-23     点击量:

粤科函计字〔2005〕396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我省科技管理和决策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进一步推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科技管理水平,广东省科技厅建立了涵盖我省各主要学科和行业的广东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为进一步充实和更新原有专家库,现决定公开征集各领域科技专家和更新原有专家,请各有关单位和专家给予大力支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㈠ 基本条件

  1.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2.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以上,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熟悉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

  3.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年龄在60岁以下(两院院士年龄不限,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放宽年龄),身体健康。

  ㈡ 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家优先入选

  1.两院院士;

  2.博士生导师;

  3.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4、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及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5.大中型企业总经理、总工程师;

  6.熟悉项目经济评价、财务分析等工作的经济管理类专家。

  二、征集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两种方式。各地级市科技局、省直主管部门、国家及省级科研机构、各高校为专家推荐单位(具体名单可在www.gdzjk.gov.cn查阅),向我厅推荐本系统各类科技专家,并通知他们进行网上注册、报送相关资料;其他个人申请者可直接进行网上注册,向省科技厅申请成为专家库专家。

  三、申请方式及已在库专家资料更新

  ㈠ 新增专家

  新申请入库的专家可以选择以下任一种申请方式。

  1.网上注册。登录广东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信息网(www.gdzjk.gov.cn),在“新专家注册”系统中填写《专家入库申请表》,填写完后提交并打印,经本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连同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报送专家推荐单位审核,个人申请者可通过当地科技局报送材料或直接寄往省科技咨询专家库管理办公室。

  2.书面申请。到专家推荐单位领取《广东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一),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报送推荐资格单位审核。

  ㈡ 已在库专家信息更新

  原省科技成果评审专家库专家及2000~2005年参加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评审的专家资料均已纳入广东省科技咨询专家库,请上述专家直接在网上(www.gdzjk.gov.cn)核对更新个人信息资料。各专家的用户名和用户密码通过文件形式发至各单位,由各单位通知专家。具体操作参考网上办事指南的《广东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使用说明》。

  ㈢ 审核

  1.各专家推荐单位对本系统申请入库及已在库的专家资料进行审核,同时填写《广东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二),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专家推荐表一并寄送到广东省科技咨询专家库管理办公室,由省科技厅进行最终入库审核。

  2.个人申请者由省科技厅相关部门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即成为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并以工作所在地归口各市科技局管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国栋、周凤仙
  电 话:(020)87683609、87683606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60栋6楼广东省科技咨询专家库管理办公室
  邮 编:510070

  附件:⒈广东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⒉广东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
     ⒊专家库推荐资格的单位名单

二○○五年六月十五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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