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两个密集型”企业及产品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5-06-16     点击量:

粤科高字〔2005〕69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3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39号),以及省国税局《关于贯彻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粤国发〔2004〕23号)精神,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的技术创新,推动外商投资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加快广东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我厅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广东省“两个密集型”企业及产品认定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广东省“两个密集型”企业及产品认定实施办法
     2.广东省“两个密集型”企业及产品认定(复核)申请表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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