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征集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广东省人民政府自然科学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7-03-27     点击量:

粤科函基字〔2017〕33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广东联合基金”)工作,现征集2018年度广东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

  2018年度广东联合基金实施内容,应结合国家战略发展需求和重大专项实施方向,针对广东省及周边区域经济社会、科技战略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突出重大基础科学和应用基础科学问题,围绕人口与健康、先进材料、智能精密制造、新一代通信、管理等领域,体现价值导向和应用目标导向,提出建议。2018年度广东联合基金设“集成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2类,相关要求如下:

  联合集成项目

  (一) 请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要求进行建议。

  (二) 指南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项目的立项依据和必要性(经过“集成项目”的支持,有望在解决核心科学问题方面取得突破)。

  2.项目的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围绕解决核心科学问题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及建议研究方案(科学目标明确集中,所凝练的核心科学问题具有基础性和前沿性,学科交叉性强)。

  3.预期可能取得的突破性进展。

  4.国内已有的工作基础及在国际上所处的位置,研究队伍状况(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和条件,具有一定规模的研究队伍,有一批在国际上有影响的科研带头人)。

  5.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国家和省其他计划的关系。

  (三) 指南的申请要求。

  1.“集成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要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注意项目各课题之间的有机联系,不受理针对某个项目指南的部分研究内容或一个课题的申请。

  2.各课题的设置要体现完成项目的关联性和整体性,体现交叉学科的联合攻关,多主体的协同创新。

  3.每个项目整体申请课题设置不超过5个,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个;项目主持人必须是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课题之间应当有机联系并体现学科交叉。

  4.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均不能作为申请人(即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

  重点支持项目

  (一) 请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层次进行建议。

  (二) 指南建议应避免与近几年广东联合基金已支持的内容相同。

  报送要求

  (一) 省内的指南建议由依托单位统一报送,省外的由外省科技厅或相关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建议。

  (二) 指南建议汇总清单表和指南建议表的电子版于2017年3月31日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材料请于2017年4月7日下午16:30前提交到(或快递至)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409室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邮 编510033)。

  联系人:段依竺,020-83163335

  邮 箱:duanyizhu@gdte.cn

  附件:公函模板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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