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奖字〔2012〕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推荐工作,省奖励办拟组织专家对申报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进行预评和筛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经通过其他渠道获得推荐资格的项目,不得在我省重复推荐。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注重推荐优秀的中青年科学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技合作奖,注重推荐回国服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非中国籍公民);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原则上推荐近5年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项目,已经申报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含通过其他渠道申报项目),本年度不得申报。
二、因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尚未印发《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请各单位参考《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准备相关材料。“推荐书”需要提交纸质材料一式5份和电子版,其中各项目完成单位盖章和完成人签署姓名的原稿1份,并请准备15分钟的多媒体(PPT)项目情况介绍,预评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申请单位请于2012年10月25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送交省奖励办。
联系人:谭偲媚、王雅文,电话:020-83163326、83163923
邮箱:370607584@qq.com、28144088@qq.com
省奖励办
201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