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一:一般创新项目
1.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须是2010年1月1日以后在广东省境内(深圳市除外)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
(2)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
(3)申报企业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具备完成申报项目的资金能力。
(4)申报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2、支持方式与强度: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技术创新项目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相关支出给予必要补助,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新增研发支出的50%,支持额度原则上为30万元,财政资金占项目新增研发支出50%的,不能进入评审程序。申报项目金额不足30万的,以企业实际申报金额来计算项目相关研发支出的比例,确定支持额度。
专题二:重点创新项目
1.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须在广东省境内(深圳市除外)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
(2)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
(3)申报企业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企业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具备完成申报项目的资金能力。
(4)申报企业持续运营时间3年以上,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3亿元;近二年的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且增长率不低于50%(即2014年营业收入比2012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50%),201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2.项目基本要求
与一般创新项目的“项目基本要求”相同。
3、支持方式与强度: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技术创新项目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相关支出给予必要补助,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新增研发支出的50%,支持额度原则上为80万元。企业申报项目金额不足80万的,以企业实际申报金额来计算项目相关研发支出的比例,确定支持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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