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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在中国获得重大胜诉,专利侵权案被推翻

来源:思博网     发布时间:2017-03-27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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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佰利诉苹果外观侵权案逆转:苹果胜!

      通信世界网消息(CWW)树大招风,无论是业界领袖或是翘楚企业,盘子做大了难免会引来一系列“麻烦”,尤其体现在专利保护上。

      3月2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深圳佰利营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利)起诉苹果iPhone6/iPhone6 Plus 外观侵权一案做出判决:撤销北京知识产权局做出的苹果侵权处理决定,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复电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复)未侵犯佰利外观设计专利。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官方判决结果如下:一、撤销北京知识产权局做出的京知执字(2016)854-16号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二、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北京中复电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中复电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工体东路电讯商场未侵犯深圳市佰利营销服务有限公司拥有的201430009113.9号“手机(100C)”外观设计专利。

斗转三年诉讼 知产法院为其翻案
      据了解,涉案专利是名称为“手机(100C)”的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人为佰利公司。苹果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针对涉案专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15年12月2日作出被诉决定,维持本专利有效。2016年1月18日,苹果公司诉至法院,称被诉决定存在漏审情形且法律适用错误,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规定,请求判决撤销被诉决定。

      3月24日审理的案件为苹果公司和中复公司联合起诉北京知识产权局,希望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重新审理下申请原判定结果无效,第三人为佰利公司和中复电讯商场。

      中复公司针对此事曾公开表示,公司进货渠道合法,并是在其营业范围内销售手机,自身行为没有侵犯任何一方的权利,“如果产品有问题,我们一定会严肃处理,可产品都是正规渠道进货,真是躺枪了。”中复相关负责人说。

      据有关媒体报道,苹果公司曾官方回应,佰利公司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出请求时并没有申请追加苹果公司,产权局就直接追加其为共同被请求人,违反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并认为,产权局在审理案件中没有给苹果公司质证等机会,没有组织双方进行充分的辩论,剥夺了其陈述权利,不符合法律程序。

      对于宣判结果,原告苹果上海公司、中复公司对法院判决表示认可,被告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和第三人佰利公司表示需经过研究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维权还是“碰瓷” 自身硬才是王道
      我们先暂且不去评论苹果逆袭结果,单从整个事件中佰利凭借苹果的知名度成功“上位”,被冠以了“第一位成功击败苹果的国内手机厂商”来说,佰利便成功登顶话题榜。虽然无论怎么看都像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营销事件。

      据了解,在知识产权领域乌龙球并不罕见,法院推翻专利、商标行政决定已司空见惯,上级法院推翻下级法院审判结果的比例也颇高。不用说中国,美国专利纠纷判决被上级法院推翻的比例也一直在40%以上。

      有媒体评论人认为,这明显是“碰瓷”行为,尽管知识产权诉讼是科技公司常用的竞争手段,如苹果和三星的专利侵权纠纷,华为和三星的专利纠纷,但都是势均力敌的公司;而佰利公司目前经营状态为存续,目前可以查到企业财报最近一年为2015年,且没有盈利,企业负债总额660余万元,得到和解费才是其最终目的。

      手机中国联盟秘书长老查在其官微发表评论认为:佰利公司外观设计有效,不过苹果没有侵权,这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判罚,之前就有传闻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会逆转知识产权局的判罚,现在看来成真了,专利纠纷很多时候是财力的比拼,大公司与小公司打官司的法宝就是死磕,让你磕不起!

      笔者认为,无论是维权还是“碰瓷”,时达三年的诉讼案终于告一段落,虽然类似事件对于苹果来说也并非第一次,手机趋于雷同的外观设计并未得到扼制,但国内手机厂商仍需明白“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

文章来源:通信世界网 作者:申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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