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精神,在各单位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通过研究论证并经东莞市商务局2016年第34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编制《2016年度东莞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予以公布(附件)。 请有关科室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结果公布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认真起草决策草案,并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附件:2016年度东莞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东莞市商务局 2016年7月12日 附件 2016年度东莞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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