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转发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开展2014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字〔2014〕1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以下简称联合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年报工作部门 东莞市联合年报工作部门包括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以及市外汇局。 二、联合年报的企业范围 凡2013年12月31日前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运营情况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提交和填报年度报告,年报内容为201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运营情况及有关基础信息变更情况。 三、联合年报的时间 2014年6月2日至6月30日为我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时间,外汇年报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至8月31日。 四、联合年报网上申报 (一)联合年报网上申报使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运营情况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网址:http://www.lhnj.gov.cn(广东省),企业可登陆该网址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国家统一制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书(2013年度)》等表格,并可在6月30日前对错误、遗漏的信息进行更正,并在规定时间内对错误、遗漏的信息进行更正。 (二)外汇年报网上申报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网址: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企业可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网站查询《关于做好2014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外汇经营状况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外汇年报操作指引》等资料。 (三)财政部门的财务会计决算报表需登录“东莞市财政局企业报表网上直报系统”:http://121.10.6.216:8001/netrep/index.jsp填报。首次使用的企业请详细阅读该网页首页下载专区的“外商年报简易用户手册”。 五、联合年报有关说明 联合年报统一推行全程电子化网上申报,申报企业在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上填报及提交联合年报有关信息后,不需再到联合年报各部门报送纸质材料及盖章。企业对其申报内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鼓励企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填报年报数据。联合年报信息将按上级部门要求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对未按时、如实申报年度报告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报各部门将密切沟通并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 我市各部门联合年报受理、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市外经贸局 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统计局 市外汇局 2014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