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对外投资合作业务统计年报和2014年统计月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4-05-30     点击量:

各境外投资企业:

根据商务部、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商合函[2012]1129号),为做好2013年年报统计和2014年月报统计工作,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3年对外投资合作业务统计年报和2014年统计月报工作的通知》通报给你们,请各企业切实按照通知要求按时认真填报,现就有关事项布置如下:

一、按时报送年报数据。请各企业认真按照《对外投资统计制度》规定,用电子密钥进入“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后点击‘对外投资直接统计’,在‘年报管理’中填报年报报表数据,特别注意如有涉及《对外投资统计制度》中(FDIN5、FDIN6)表也需报送,确保报表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年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0日,请各企业抓紧时间申领电子钥匙或更新,确保年报数据上报工作顺利完成。

二、切实做好月报数据统计。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月报统计工作,及时核对境外投资企业主体每月资金汇出和实物投资数据,如实填录相关数据。

三、召开统计工作答疑会。为做好今年的统计工作,省商务厅定于6月10日上午9:00时在省商务厅四楼会议中心召开统计工作答疑会。有需要的企业可报名参加,参会人员名单请于6月4日下午下班前发至我局国际贸易科邮箱。

统计工作是做好对外投资合作业务管理的基础,也是国家和省制定相关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指导企业做好统计工作,及时、如实填报统计数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报送统计数据的企业3年内不能享受政策资金支持。在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附件:1.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3年对外投资合作业务统计年报和2014年统计月报工作的通知》.pdf

            2. 商务部《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doc 

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2014年5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国际贸易科 徐仲超,22817267,传真:22819726,邮箱:dgguomaok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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