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的积极性,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3〕5 号),经各有关单位申请、镇街初审、市经信局预审、专家评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程序,市经信局提出了东莞市2013年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奖励计划(见附件)。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对入选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1月17日至2014年1月23日。
如对入选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经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泽彬
联系电话:22211230
传真:22242853
附件:2013年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奖励计划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