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增补推荐绿色设计产品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经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增补推荐绿色设计产品名单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8〕20号)转发给你们,同时就做好我市的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名单增补推荐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镇街(园区)经信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辖区企业做好绿色设计产品示范企业名单的推荐上报工作;满足申请条件的企业对照相关产品标准或要求进行自评价,评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镇街(园区)经信部门提交绿色设计产品申报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可编辑电子版材料及相关标准请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和综合利用司网站下载。
二、申报企业请在项目申报材料封面处加盖公章,并于2018年3月21日前将自评价报告等申报材料提交所在镇街经信部门进行初审,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同时随附电子版光盘。
三、各镇街(园区)经信部门严格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并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于2018年3月23日前将推荐汇总表和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至我局节能与循环经济科,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同时随附电子版光盘。
附件:1.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增补推荐绿色设计产品名单的通知
2. 镇街(园区)经信部门推荐汇总表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2月22日
(联系人:刘杰军,联系电话:26988212,传真:22239982)
附件:1.关于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增补推荐绿色设计产品名单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