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号)、《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商务部令2017年第3号)、《商务部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审批取消后有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商办合函〔2017〕390号)以及《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修改后全省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管理等工作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17〕514号)要求,现将截至2018年3月底我省(不含深圳市)已足额缴纳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名单公告如下(见附表,排名不分先后)。
附表名单内企业按规定可独立签订对外承包工程合同并招收国内工人赴其国外工程项目工作。未列入名单的广东企业(不含深圳企业)不得独立对外签订对外承包工程合同以及招收国内工人赴国外项目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省商务厅
2018年4月20日
附表
截至2018年3月底已足额缴存备用金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备用金数额 |
1 |
安德里茨(中国)有限公司 |
300万元人民币 |
2 |
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300万元人民币 |
3 |
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300万元人民币 |
4 |
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 |
300万元人民币 |
5 |
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 |
300万元人民币 |
6 |
广州珠江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
300万元人民币 |
7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00万元人民币 |
8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
300万元人民币 |
9 |
珠海兴业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300万元人民币 |
10 |
广州市设计院 |
300万元人民币 |
11 |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
300万元人民币 |
12 |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
300万元人民币 |
13 |
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300万元人民币 |
14 |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300万元人民币 |
15 |
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
300万元人民币 |
16 |
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300万元人民币 |
17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 |
300万元人民币 |
18 |
广州市园林建筑工程公司 |
300万元人民币 |
19 |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0万元人民币 |
20 |
宏大爆破有限公司 |
300万元人民币 |
21 |
广东南粤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300万元人民币 |
22 |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
300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