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举办省千家企业节能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08-12-12     点击量:

 

关于举办省千家企业节能培训班的通知

粤经贸环资〔20081004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省千家企业,有关单位:

为推动省千家企业节能工作,我委定于122225日在广州举办省千家企业节能培训班。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节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二)企业节能考核;

(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报与节能量审核;

(四)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填报与汇总分析;

(五)能源审计、节能规划;

(六)节能基础知识。

二、参加培训对象

1.省监管和广州市重点耗能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和实际节能工作经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每家企业可派12人参加培训并考试。已参加今年6月节能培训班并考试合格的企业人员可以不参加此次培训。

2.广州市重点耗能企业派1名节能工作主管领导参加1223有关节能和政策的学习,不参加考试。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为1222-25日,其中22日下午14302000时报到,培训及报到地点为广东湖滨宾馆(广州市沿江东路451号)。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资料费,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用自理。参加培训人员请填妥会议回执(如需住宿,请在回执中注明),并于12171200时前将回执传真至省节能中心。

五、其他

参加培训的能源管理负责人请准备好大一寸的彩色近照2张以及学历证、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备案用),报到时提交会务组。

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统一参加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省经贸委将颁发结业证书。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聘任的能源管理负责人必须参加省经贸委组织的节能培训并考试合格。

联系人:

省经贸委: 许用权,电话:020-83133387

省节能中心:孙湧如,电话:020-83353342,传真:83352049,电子邮箱:peixun@gdecc.cn

湖滨宾馆电话:020-83781888-182383794328

                           

附件:1.路线图

2.报名回执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相关附件: 粤经贸环资〔2008〕1004号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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