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转发办公厅关于申报2010年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0-04-02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属企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0年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0194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省属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二、各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汇总表》、分项目编制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等,将申报材料在有效时间内报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省属企业。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省属企业于419日前将申报文件、《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汇总表》、《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申请报告》(一式六份,并附电子版一份)直接报送我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省属企业同时抄送一份至所在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各有关单位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迳向我委反映。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联系人:冼尚德、谭吉林,电话:020-8313333783133444,传真:020-83133335,电子邮箱:xsdei@163.com

相关附件: 关于申报2010年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0〕194号).tif
相关文档: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同意中山市众成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换发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的函

下一篇:关于广东产品福建行展务工作的紧急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